我叫姜早,姜是姜子牙的姜,早是早起的鸟儿没虫吃的早。
在图书馆打工时,我遇见了沈时与——比我大十岁,有钱有颜的超级富二代。
他妈妈看我的眼神像淬了毒:“山沟里飞出的野麻雀,也配进沈家的门?”
我表面唯唯诺诺,内心疯狂吐槽:“老太婆,你家的钱镶金边了还是咋地?”
直到那天,我撞见沈时与前女友挺着孕肚找上门。
他慌乱解释:“她怀的不是我的...”我笑盈盈递上离婚协议:“巧了,我肚子里的也不是你的。”
我叫姜早。
姜是姜子牙的姜,早是早起的鸟儿没虫吃的早。
村里老人总说,这名儿起得实在,透着股不服输的犟劲儿,也暗示了我这劳碌命。
在老家那个抬头只能看见巴掌大块天、低头就是黄土疙瘩的山旮旯里。
我,姜早,硬是靠啃烂了不知多少本破书,一路从山沟沟考进了这繁华得能闪瞎人眼的大城市。
奖学金是我的命根子,打工是我的续命丸。
白天在课堂里熬干脑细胞,晚上在便利店、快餐店榨干体力,回到那个挤了四个人的城中村出租屋,骨头缝里都透着酸。
镜子里的自己,常年挂着一对堪比国宝的黑眼圈,皮肤糙得能磨刀。
爱情?
那玩意儿金贵得像是奢侈品店橱窗里的钻石,我隔着玻璃看看都觉得是罪过。
直到那天,我在图书馆打工,正踮着脚,龇牙咧嘴地去够顶层书架角落里一本落了厚灰的《月亮与六便士》。
那书脊硬邦邦的,硌得我手指生疼,可心里却莫名雀跃。
毛姆这老头,写尽了我这种穷鬼的拧巴和妄想。
“你也喜欢这本?”
一个声音,低沉得像大提琴擦过松香弦,毫无预兆地在我耳边响起。
我吓得一哆嗦,差点把那本精装书直接怼自己脸上。
猛一回头,撞进一双眼睛里。
那眼睛的主人,瞧着年纪比我大不少,眼角细细的纹路像精心雕刻上去的,非但不显老,反而衬得整个人有种沉淀下来的儒雅。
他穿着件质地极好的深灰色羊绒衫,没打领带,领口随意地敞着一点,整个人松弛又贵气。
靠!
这年头图书馆管理员都长这样了?
还是哪个系新来的教授?
我在脑子里飞快地扒拉着学校名人墙上的照片,对不上号。
“啊…是、是啊,”我舌头有